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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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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到社保经办前台办理的,需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惠州市)》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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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同人员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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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后居住地为户籍所在地的,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并核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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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①居住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②在异地就读的参保人需提供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核原件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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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单位外派证明(含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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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临时异地就医人员:急诊入院证明等相关急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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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按提示操作登录,登录成功之后,在"异地就医"中点击“异地就医备案"小图标进入操作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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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异地就医备案"图标,小程序会弹出"备案告知书”,阅读完毕后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后,进入备案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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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选择为自己备案或(代办)为他人备案,填写异地就医备案需要的页面数据,备案类型选择"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完成后点击提交信息,粤医保通过接获取提交成功的状态并在前端页面进行展示。
【备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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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在我市退休后,在市外同一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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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市外同一异地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的,以及在异地就读的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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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在市外同一异地工作连续满1年以上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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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异地转诊人员:因病情需要需转往异地就医的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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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因急诊和抢救需要而在异地就医的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