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惠州市、惠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现拟依法征收惠东县白盆珠镇白马村老围经济合作社等地。
根据惠州市、惠东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现拟依法征收惠东县白盆珠镇白马村老围经济合作社,白马村田一、田二经济合作社,白马村下围经济合作社,横江村扶圳经济合作社,横江村碗窑经济合作社;多祝镇长坑村陈屋、杨屋经济合作社,长坑(简头坑)经济联合社,长坑经济联合社共计约6.6225公顷集体土地,作为惠东县2020年度第二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按程序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一)位于白盆珠镇的土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惠东县白盆珠镇白马村老围村民小组,白马村田一、田二村民小组,白马村下围村民小组,横江村扶圳村民小组,横江村碗窑村民小组,属惠东县白盆珠镇白马村老围经济合作社,白马村田一、田二经济合作社,白马村下围经济合作社,横江村扶圳经济合作社,横江村碗窑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约为6.1446公顷(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位于多祝镇的土地范围、权属和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惠东县多祝镇长坑村陈屋、杨屋村民小组,长坑(简头坑)村,长坑村,属惠东县多祝镇长坑村陈屋、杨屋经济合作社,长坑(简头坑)经济联合社,长坑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面积约为0.4779公顷(具体范围和面积以征地红线图为准)。
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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