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申请了低保的人员,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83元/人·月,城乡一体化。
低保标准
2023年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14元/人·月,实行城乡一体化。其中,城镇低保平均补差不低于684元/人·月,农村低保平均补差不低于518元/人·月。
2、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1620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1463元/人·月。
补发要求
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各县(区)应当对未达标的月份按此标准予以补发,其中2023年新纳的对象按实际确认月份计补,并确保在7月20日前一次性补发到位。在市定标准基础上提高保障标准的县(区),报市民政局备案。
为加强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已将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水平列入我市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底线民生保障工作,认真落实提标任务和资金发放工作。加大困难群众排查力度,主动发现救助对象,确保把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