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3年2月16日起,惠州商品房限售年限调整。各位需要购房的市民朋友们都要注意了!
2月16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市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限售年限调整为“取得不动产权证满1年方可转让”。《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根据《通知》,此次调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期引导,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需求释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拓展】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是否适用于购买二手房?
不适用,该政策适用范围是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包含二手房。
政策实施适用范围如下,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需符合以下条件:
1、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预售房和现房)。
2、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企业、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共同签署《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惠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惠州公积金网上提取入口、提取地点、提取材料/指南、提取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