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结合大亚湾开发区住房保障工作实际,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将于近期开展第八批公租房的申请工作。
可以的。
申请条件
申请政府建设的公租房的个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大亚湾区生活或工作的具备本区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或个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已取得大亚湾区城镇居民户籍;
(2)年满18周岁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单身人士,可以独立申请公租房。
申请地点
普通大亚湾区城镇户籍、非城镇户籍、非本区城镇户籍、不申请公租房租金补助的住房困难家庭和个人到大亚湾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法人厅13号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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