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惠州零售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办理材料需要什么?对于办理材料的要求是什么?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
办理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1份;
2.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GSP认证证书复印件;
5.药学技术人员登记备案证明;
6.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药学技术人员等有关身份证、资格证、学历证明材料;
7.经营中药饮片的,需提供中药调剂员以上药学技术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8.营业场所布局图、仓库平面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9.经办人非企业负责人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名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粘贴委托方及被委托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10.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保证申明。
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不符合条件的,可限期3个月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注销原《药品经营许可证》。
企业换证时有许可、登记信息变更的,只需填写《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但变更条件与所需提交的资料仍按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程序办理。与换证材料目录相同的,则无需重复报送。
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单位申报的,每页均需盖章确认(申请人为个体的,可使用申请人的指模代替)。若为连锁企业门店的,需加盖连锁企业单位公章。如是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应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申办人可以当场更正,在更正处按手印或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