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龙门县2019年人才引进办法已出,优惠待遇有特定津贴、住房保障、快捷入户、子女入学等等,是不是很心动呢,具体优惠待遇请往下看。
优惠待遇
(一)龙门县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如下待遇:
1、事业编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列入全额财供事业编制,根据人岗相适要求,统一选派到相关事业单位工作,其中选派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的,按有关手续进行聘用,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同等待遇。引进人员试用期满表现优秀的列入后备干部人才库,博士研究生聘任为事业单位八级职员,硕士研究生聘任为事业单位九级职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对应的职级聘任),由县委组织部跟踪培养。
2、特定津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引进人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人才专项补贴,博士研究生按每月1500元发放,硕士研究生按每月500元发放。引进人员到边远乡镇单位工作的,由县财政给予一定数额的边远地区服务补助金。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建立单独的“人才储备金账户”,每十年为一个合同周期,每年定期拨付人才储备金2万元。
3、住房保障。落户龙门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博士研究生10万元、硕士研究生1万元的安家费。在我县没有自有产权住房,工作单位不能提供住宿条件的,视情况而定安排人才公寓。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服务期满三年,可申请购房补贴,经考核合格后,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购房补贴。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服务期满三年,可申请购房补贴,视考核结果,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5-7万元的购房补贴。
4、费用全免。应聘者到龙门面试、体检等费用全免,面试期内免费安排食宿,报销到龙门的往返车票(最高按硬卧标准)。
5、快捷入户。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在本县申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符合投靠条件的双方父母可随迁,直接到县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享受绿色通道服务。
6、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配偶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的,如我县有符合条件的用人岗位需求,由组织、人社部门直接推荐就业。
7、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子女由组织、人社、教育部门安排在本县公立中小学校入学或幼儿园入托,帮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二)县人民医院相关政策待遇
1、引进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医疗人才和高职称学科带头人安排在龙门县人民医院入职工作,在享受龙门县人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每月多享受人民医院给予的1000元人才专项补贴;
2、医疗人才安排在龙门县人民医院入职工作,在享受龙门县人才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多享受安家费1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多享受安家费15万元,高职称学科带头人享受安家费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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