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5年我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通过积分入学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起始年级。积分入学相关政策出炉!
凡符合参加积分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入读一所积分学校起始年级。申请流程为:网上预报名→初审→公布积分学校及学位数→复核→填报志愿→公布录取结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发布积分入学条件及申请流程公告(3月)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发布网上预报名公告(4月下旬)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3.网上预报名(5月初)
申请人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参与网上预报名。
4.现场初审(5月中上旬)
申请人到申请积分学校所在镇(街)的受理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步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并确定部分积分项目分值。
特别提示:(1)未参与初审的申请人,视为自愿放弃积分入学申请;(2)申请人参与初审后,不能更改申报信息。
5.职能部门核实材料(5月中旬至6月下旬)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初审后的部分报名信息进行核实。
6.发布积分学校、学位数及填报志愿公告(6月下旬)
由惠城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公办学校学位情况,在惠城区政府网站及“惠城发布”公众号发布公告。
7.公布积分审核结果(6月下旬)
公布经职能部门核实的积分入学资格审核结果及积分分值,申请人可向受理点或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查询积分情况。
8.复核(6月下旬)
申请人对核定分数有异议的,请带齐相关佐证材料到申请积分学校所在镇(街)的受理点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可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查询或咨询受理点。申请人请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
9.填报志愿(6月下旬至7月上旬)
申请人通过“惠上学报名系统”填报居住地所在镇(街)中的一所积分学校。志愿学校一经填报成功,不得更改。
特别提示:为避免浪费公办学校学位,申请人一经录取,将不得参与后续可能开展的第二阶段招生(第二阶段招生是否开展待定)。
10.录取名单公示(7月上旬)
积分入学录取名单将在受理点学校和申请积分学校公示,申请人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情况。
录取规则:根据家长填报志愿学校积分高低进行录取。如果遇到积分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1至第5的顺序,按各指标项积分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如果各项指标积分均相同,则依据积分指标从第1至第5的顺序,按办理时间先后排序进行录取。
11.办理入学手续(7月中上旬)
申请人持报名确认表、户口簿、出生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被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以上流程的具体时间安排,后续将在“惠城发布”公众号上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