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条件和须知
对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记载事项需要更正的,车辆管理所应当予以更正。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
(二)机动车驾驶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三)本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头像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规格为32mmX22mm的彩色正面相片2张(尚未提供电子文档的,还需提交分辨率为300dpi,规格为32mmX22mm的电子文档)。
三、办事流程
1、属于申请人提出更正申请的:档案岗(录入)→领导岗(审核)→档案岗(制证)→受理岗(发证)→档案岗(归档)
2、属于档案管理岗提出更正要求的:档案岗(录入)→领导岗(审核)→档案岗(归档)
四、办事期限
(一)属于申请人提出更正申请的,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二)属于档案管理岗提出更正要求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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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4 10:37 来源:惠东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