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 3 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
育儿假应如何请休(如何计算?能不能叠加、可不可以拆分)?
1、育儿假的请休按周年计算,即以子女周岁作为计算年度。
2、《计生条例》规定的育儿假不可叠加,如有两个以上子女同时在3周岁以内,父母双方每年均只能享受十日的育儿假,直至最小的子女满3周岁。
3、在同一计算年度内,育儿假可以拆分请休,原则上不超过2次。
一般是直接向公司申请,然后协商申请休假的。
育儿假、护理假能不能补休?
1、用人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合理安排职工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需跨1个计算年度安排职工休假的,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安排。
2、职工最小的子女在2021年12月1日至本通知印发之日期间满3周岁、且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原因未给职工安排休育儿假,职工提出休假申请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计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安排职工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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