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惠州市已于2021年3月15日首先在江北片区实施道路临时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自7月15日起,实施第三批道路临时泊车收费。
为提升市区路内停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区道路临时泊位周转率,以经济手段引导机动车合理停放,满足短时停车需求,缓解道路交通拥堵,经十二届14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我市已于2021年3月15日首先在江北片区实施道路临时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以下简称:道路临时泊车收费),5月1日在上排、文头岭、河南岸等片区实施第二批道路临时泊车收费。根据工作进度,现定于2021年7月15日起实施第三批道路临时泊车收费,具体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21年7月15日零时起。
二、收费主体:惠州交投智慧停车投资有限公司。
三、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四、实施范围:桥东、桥西、下角、水口等片区道路临时泊车收费路段(详见附件2)。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道路临时泊车管理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市区路内停车管理秩序。道路临时泊位实行动态管理,具体泊位以市交警支队核定为准。今后经市交警支队核定新增的道路临时泊位,一并列入道路临时泊车收费范围,不再另行公告。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