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惠州市将在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内,在全市范围开展“有奖发票”活动,个人消费者可在消费后让经营者开发票参与活动!
▶ 情况一:参与登记发票的“商品类型”不符合活动要求
部分个人消费者取得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为“其他综合零售”因不在本次的抽奖范围内,导致无法成功登记,因此无法参与开奖。
▶ 情况二:参与登记的发票的“开具日期”或“发票金额”不符合活动要求
部分个人消费者登记发票的开具日期早于活动开始时间(2024年4月1日)而导致未能成功登记;部分个人消费者登记发票的价税合计不足50元,未达参与活动的下限,未能成功登记。
▶ 情况三:实名认证问题。
部分个人消费者取得发票上的“购买方”为非本人真实姓名、或者发票上的“购买方”为非单一主体导致无法成功登记。
▶ 情况四:重复登记问题
部分个人消费者将同一张发票进行重复登记,导致登记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