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自2023年4月17日开始,龙门对大货车进入县城部分路段实施禁行和限行措施,各位货车司机们要注意了!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县城区道路交通流量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大货车进入县城部分路段实施禁行和限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禁行和限行车辆
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重中型货车。
二、禁止通行的时间及路段
禁行时间:全天。
禁行路段:西林路、新太平路、新兴路、东门路、环城北路(龙田镇政府至龙门中学路段)、环城西路、环城东路、香滨路、甘西路。
三、限行的时间及路段
限行时间:6:30-8:30,17:00-19:30。
限行路段:
(1)天堂山往县城方向禁止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重中型货车通行。
(2)环城北路、农贸市场及龙南路往天堂山方向禁止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重中型货车通行。
四、绕行路段
往天堂山方向大货车绕行龙南路或环城北路通行(限行时段除外),县城方向往龙潭、地派大货车绕行迎宾大道至G355线经龙门至水贝公路往龙潭方向通行。龙潭、地派大货车往县城方向经龙门至水贝公路绕行G355线通行。
五、管制措施
(一)除法律规定不受限制的车辆外。
(二)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重中型货车确要通行上述区域道路的,请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设施股办理大货车临时通行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和线路行驶。
(三)请大货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龙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进行处罚。
本通告自2023年4月17日开始实施。
特此通告
龙门县公安局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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