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惠州发布《关于征求惠州市幼儿园托班开设与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了收费、开设条件等等内容。
(目前在意见征集中,未正式公布)
一般2-3岁幼儿可以上。
幼儿园托班开设条件说明:
每个托班幼儿人数不超过20人。每个幼儿园托班班数不超过核定班数的20%,计算结果向下取整。开设托班的幼儿园,托班不占用学前教育阶段的办学规模。
4、幼儿园按照要求配足配齐全园教职工,各类从业人员符合相应岗位任职要求。托育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和保育员,下同)与托班幼儿配比应当不低于1:7,每班至少配备1名专任教师。
托班托育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身心健康,热爱儿童,具备上岗资格。幼儿园按照收托后的在园幼儿数,依据相关规定按1:150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设置医务室的幼儿园,配备专职保健员,医师应当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执业证书》,护士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设置保健室的幼儿园,配置专职或兼职保健员;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并经过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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