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成员可以享受什么样的就业救助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城镇低收入家庭成员享受下列就业救助
(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成员灵活就业,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不超过其社会保险实际缴费额 2/3 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首次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时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3 年。
(二)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就业困难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成员,可竞聘公益性岗位。
(三)城镇低收入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处于无业状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该家庭至少有 1 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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