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有社保要求的。在惠城区工作的非惠城区户籍,但是属于惠州市户籍的市民朋友,可以通过稳定居住就业的方式迁移户口到惠城区。
有社保要求的。
1、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居民,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的
2、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和惠城区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居民,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
3、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居民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户口。【也就是街道之间迁移没有社保要求】
温馨提示:
户政窗口受理时,申请人或其直系亲属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件材料,可以迁入到房产地址立家庭户;申请人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的,可以迁入到房屋地址立家庭户;申请人提供《出租屋租赁登记证明》和房屋产权人同意入户公证书,可以迁入到房屋地址立家庭户;申请人不符合立户条件的,可以统一迁入居住地派出所辖区设立的属于城镇属性地址的集体户。不允许迁入农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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