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8月11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购房职工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操作细则》。
适用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可先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申请预提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一)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预售房和现房)。
(二)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企业、购房职工(含共有产权人)及配偶共同签署《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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