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惠州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提出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惠州购买现售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办理程序
1、购房职工支付购房定金并与房地产企业签订《购房认购书》及《承诺书》。
2、购房职工携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申请预提首付款登记。
3、住房公积金中心对购房职工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将职工相关资料录入公积金业务系统,并出具业务受理回执,作为职工支付能力凭证并冻结该笔资金
4、房地产企业在收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公积金业务受理回执单后,应在60个自然日内与购房职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好《不动产权证书》。
5、购房职工将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及购房首付款发票送达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登记,公积金中心将购房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企业在《承诺书》中约定的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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