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国家、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惠州市安置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迁入惠州市居民户口。办理所需材料见下文。
惠州政府规定安置落户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国家、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惠州市安置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迁入惠州市居民户口。
办理材料如下:
(1)国家、省或市政府的相关规定文件。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其他情形:
(1)申请人的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2)申请人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直系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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