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2年3月28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惠州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时候开始?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2022年3月29日起,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
【拓展材料】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明确该项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在申报当月扣除,也可以在以后月份发工资时补充扣除;平时发工资没有扣除的,或者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也可以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补充扣除。
例如,纳税人的子女在2021年10月出生,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即符合专项附加扣除享受条件。纳税人4月份将婴幼儿信息提供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发放4月份工资时即可为纳税人申报1至4月份累计4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推荐阅读: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惠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取个税APP下载入口、预约退税时间|入口|流程、退(补)税攻略、申报表下载、答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