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惠州不同的区县,办理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所需要的材料也不一样,那么各区县具体需要什么申请材料呢?和小编一起来看!
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身份的自然人、法人
2.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的商品房屋租赁活动
申请材料:
大亚湾区:
1.《房地产权证》和查档证明(复印件1)
2.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单位营业执照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
3.承租方的计生证明(原件1)
4.抵押银行出具的同意出租证明(房产属抵押的提供)(原件1)
5.《大亚湾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合同书》(原件1)
惠阳区:
1.惠阳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合同书(原件2)
2.惠阳区商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1)
3.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能证明权属的有效证明(原件1,复印件1)
4.租赁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复印件1)
5.计划生育证明(原件1)
惠东县: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1,复印件1)
2.房屋租赁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1,复印件1)
3.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1)
4.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原件1)
5.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1)
博罗县:
1.房屋租赁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复印件1)
3.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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