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惠州非公司企业法人公司法改制登记需要什么办理材料?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
办理对象
企业
办理条件
1、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改制为公司适用本规范。
办理材料
1.《非公司企业法人改制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的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批准改制的文件。
4.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还需提交集体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的批准决议。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申请按《公司法》改制的,还需提交乡或者村的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议)或者代表全体农民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批准决议或批准文件。
5.企业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改制后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可与第3项合并提交)。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企业按《公司法》改制或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7.企业债权银行出具的金融债权保全证明文件和人民银行总行或其派出机构出具的确认文件(中小企业改制提交)。
8.改制后的公司章程。
◆ 改制后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全体股东签署。
◆ 改制后为国有独资公司的,由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加盖公章。
◆ 改制后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由股东签署。
◆ 改制后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9.改制后公司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 股东或者发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 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10.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创立大会会议记录。
11.根据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者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可以和第10项材料合并提交。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决定文件。
12.根据改制后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任免文件。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或者由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决定文件、由公司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或者其他文件。
13.已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4.改制同时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相同的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15.营业执照副本。
注:
1.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布经营场所禁设区域目录的,商事主体不得以禁设区域目录所列的场所作为住所、经营场所。
2.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未换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还应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窗口办理流程
1、领取相关的《申请书》可到工商办事窗口领取填写;
2、根据所申办的业务事项,按照提交材料清单准备申报材料,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办理;
3、审查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决定是否受理;
4、对受理的事项决定是否核准;
5、核发证照(需收费的项目按规定交费。
网上办理流程
1、用户通过惠州市网上办事大厅(http://wsbs.huizhou.gov.cn)进入惠州市工商局网上登记业务系统;
2、选择需办理的服务事项后点击[在线申办],在网上登记注册业务系统平台注册用户并登陆;
3、根据需要办理的服务事项申请网上登记,填写相关申请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的电子文档;
4、登记机关对申请人在线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预审。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在线打印网上申报预审通知书及各申请表格、申请材料。
3、申请人将打印的申请表格和申请材料签字、盖章并带齐申请所需的全部资料到登记机关注册大厅办理有关登记事项。
温馨提示:
申请人应使用扫描仪按照系统要求格式扫描上传所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5个工作日
费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的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暂停征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受理地点
工商局窗口
工作时间:8:30-17:30
地址:江北云山路8号大隆大厦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联系电话:企业注册2898767,企业年报(信息公示)2789830、278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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