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惠州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办理材料需要什么?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
办理条件
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发证部门书面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程序办理。
办理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
3、原许可的加工经营场所(仓库)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无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4、延续的同时,许可事项有变更的,提交与变更事项相对应的材料。
5、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受理→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审批→发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费用:无
受理地点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逢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地址:博罗县罗阳镇商业西街水西新城155号社会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E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联系电话:0752-6299003(食品药品); 0752-6299307(企业登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