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惠州零售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办理材料是什么?对于所提交材料有哪些要求?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
办理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表;
2、《惠州日报》登载的遗失声明;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遗失许可证正、副本中其中一本,需提交另一本的原件;
5、药学技术人员登记备案证明;
6、申请单位(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粘贴委托方及被委托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保证申明。
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单位申报的,每页均需盖章确认(申请人为个体的,可使用申请人的指模代替);
若为连锁企业门店的,需加盖连锁企业单位公章;
如是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复印件应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申办人可以当场更正,在更正处按手印或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