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惠州零售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办理需要什么材料?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本地宝小编为您解答。
办理条件
1、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
2、企业登载遗失声明之日起满1个月后,按原核准事项补发《药品经营许可证》。
办理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表;
2、《惠州日报》登载的遗失声明;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
4、遗失许可证正、副本中其中一本,需提交另一本的原件;
5、药学技术人员登记备案证明;
6、申请单位(人)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粘贴委托方及被委托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保证申明。
材料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单位申报的,每页均需盖章确认(申请人为个体的,可使用申请人的指模代替);
若为连锁企业门店的,需加盖连锁企业单位公章;
如是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复印件应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申办人可以当场更正,在更正处按手印或盖公章
窗口办理流程
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受理窗口形式审查——股室进行材料的实质审查——现场选址审查——股室负责人审核——局领导行政审批——告知、窗口核发批件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进入惠州市网上办事大厅惠东分厅进行网上申报,提交电子版→窗口进行形式审查→股室进行材料实质审查及现场技术审查→股室负责人审核→局领导行政审批→办结→告知、核发批件
办理时限及费用
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费用:无
受理地点
惠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工作日)
地址:惠州市惠东县平山新平大道209号(二楼办证大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
联系电话:0752-8557293
交通指引:可乘坐2、3、9、22路公交车到平山街道办站下车,步行约20米至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