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惠州购买了一手的商品房,需要提取公积金的时候需要提交身份证、银行卡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供不动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等。
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
2、绑定卡(结算银行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惠州农商行、博罗农商行、南粤银行、广州银行);
3、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 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供不动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购买商品房现房的,应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不动产权证书(或借款合同)。
4、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房的 (购房地址应与职工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行政区域一致,以下简称异地购房) :除按上述提取情形提供材料外,购房地为夫妻一方户籍地的,提供户口簿 (迁入时间需满十二个月或以上) :购房地为夫妻一方工作地的应提供购房前十二个月的个税缴纳或住房公积金缴存或社会保险缴交凭证。
职工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业务的,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
1、受托人是职工配偶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件结婚证或能体现双方关系的户口簿:
2、受托人是职工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件、能体现双方关系的户口簿、医学出生证等;
3、受托人非职工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提供职工和受托人身份证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温馨提示:搜索微信公众号【惠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可获惠州公积金网上提取入口、提取地点、提取材料/指南、提取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