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惠州市救助管理站不予提供流浪救助的情况有哪些?惠州市不予提供流浪救助的情况有哪些?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求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救助站不予提供救助并告知其理由:
(一)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第二条规定情形;
(二)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的除外);
(三)进站前患有危重病、精神病、传染病;
(四)求助人身上有明显损伤,但本人拒绝说明情况。
受助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救助站应当立即终止救助:
(一)受助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个人情况骗取救助;
(二)受助人员不事先告知救助站而擅自离站;
(三)受助人员救助期满,无正当理由不愿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