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是否一定需要《查环查孕证明》? 本地宝小编为你解答。
问: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是否一定需要查环查孕证明?
小编回答:
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凡符合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应提供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有效证件及女方近期孕检证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办理相关登记手续。鉴于有领证人故意隐瞒其生育等情况,再次登记生育第一孩的现象,根据有关精神,一般情况下都要求登记第一胎生育的育龄妇女本人到当地计生服务所进行B超和妇科检查。也可以出具有县级以上医院或妇幼保健院证明女方是未产式(包括未施行剖宫产)诊断证明。有什么疑问,可致电惠城区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股进行咨询,电话:0752—7809137。
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需要的办理材料:
已婚有孩子:
1.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计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女方近期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5.小孩出生证
6.上环证或结扎证
已婚未育:
1.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计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女方近期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6.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孕检证明
政策外生育:
1.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及复印件(一份)
3.结婚证及复印件(一份)
4.单位计生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女方近期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7.征收社会抚养费证明及行政处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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