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因龙门县公安局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惠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6名。
招聘岗位
协助民警从事日常执勤、交通管理、监所管理、防暴处突、接处警、巡逻防控等工作。
龙门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 | ||||||||||
序号 | 招录岗位 | 招聘 人数 | 报考条件 | 劳动报酬 | 备注 | |||||
性别 | 年龄要求 | 学历及专业要求 | 身高、视力要求 | 驾驶证要求 | 其他 要求 | |||||
1 | 勤务辅警A岗位 | 14 | 男性 | 年龄20周岁至30周岁(1994年8月13日后至2005年8月13日前出生)。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需于公告发布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 1、身高170CM及以上; 2、矫正视力5.0以上。 | 无 | 统筹安排,服从调配。 | 年劳动报酬约5.9万元-9.4万元(含单位、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 |
2 | 勤务辅警B岗位 | 2 | 男性 | 年龄20周岁至40周岁(1984年8月13日后至2005年8月13日前出生)。 | 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需于公告发布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 | 1、身高170CM及以上; 2、矫正视力5.0以上。 | A1驾驶证 | 能够熟练驾驶大型客运汽车;统筹安排,服从调配。 | 年劳动报酬约7.0万元-10.5万元(含单位、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并自愿从事辅警工作;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文身;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六)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
(七)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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