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积极推进督导中心有关工作专职督导人员配备需要,招聘惠州市“双百工程”专职督导人员13名,行政辅助人员1名。
根据《关于实施“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的通知》(粤民发〔2020〕142号)、《关于印发“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21〕3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广东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督导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21〕278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督导中心有关工作专职督导人员配备需要,现需向社会招聘专职督导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惠州市“双百工程”专职督导人员13名,行政辅助人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一)督导人员
1.全面了解所督导的社工站服务区域情况,指导社会工作者开展科学系统的需求评估,指导制定社工站工作计划。
2.参与社会工作疑难案例的服务研讨,指导社会工作者制定服务方案,及时回应和解决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需求。
3.指导社工站开展社工服务质量管理、团队建设、志愿服务管理、社会资源链接等。
4.组织社会工作者以站点互访、工作坊等方式,分层、分类开展社会工作专业培训。
5.开展实务研究,形成具有一定社会效益的工作案例、实践方法、服务模式。
6.参与培育和建设标杆社工站。
7.宣传“双百工程”相关政策,提出推动“双百工程”建设和社会工作发展的政策建议。
8.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行政辅助人员
1.负责“双百工程”有关宣传事项,制作和管理宣传物资,校对各社工站(点)宣传文案等对外宣传工作。
2.分片区定点负责“双百工程”相关行政工作(服务信息数据收集、统计和档案管理)。
3.协助组织开展“双百工程”招聘工作及有关会议、交流、培训等。
4.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专职督导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持有社会工作、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所督导领域的专业技能和有关政策法规知识。
3.具备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
4.具有所督导服务领域的实务经验,一般应不少于5年。
对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获得全国及广东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省民政厅委托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评选的“优秀社工”等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督导岗位为专职岗位,督导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社会组织的法人及其他项目负责人。
(二)行政辅助人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持有社会工作相关专业本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撰写文案、自媒体管理等。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具备相应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条件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此要求,入职时未通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考试的,须在1年内考取,否则不予续聘。 5.有进取心和责任心,组织管理能力较强,注重团队协作,善于沟通协调,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及综合协调能力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有社会工作经验5年以上并持有社会工作师(中级)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督导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范围
(一)专职督导:惠州市全市范围,统一由市民政局会同市督导中心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
(二)行政辅助人员:惠州市“双百工程”督导中心办公室。
五、招聘流程
(一)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5月 31日9:00至6月11日17:30。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应聘人员自行在公告下方下载《2023年惠州市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
2.本人毕业证、中级社工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扫描件;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3.本人获得奖励、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材料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至惠州市“双百工程”督导中心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社工科):smzjsck@huizhou.gov.cn,邮件标题以及报名表等材料注明“应聘惠州双百工程督导人员+姓名+投简历日期”。
(二)资格审核。市“双百工程”督导中心办公室按照招聘要求,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择优确定参与面试人员,并在面试前至少2个工作日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告知面试者。
(三)组织面试。由市民政局组织专家组,集中对符合资质的人员进行面试,将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本次拟聘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社工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核查。资格核查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相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入职体检。体检人选应在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费用自理。如未按上述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取消本次录用资格。拟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达标,空缺名额将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名单公示。对体检达标的拟聘人员,将在互联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六)正式录用。录用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双百工程”督导中心项目运营机构按规定统一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落实薪酬和社会保障(“五险一金”)待遇。
六、薪酬福利待遇
(一)薪酬待遇:综合年薪约13万,行政辅助人员约10万。
(二)专业待遇:享有民政系统的专业培训。
(三)成长待遇:按高级社会工作师要求进行培养,优秀者列为高级社会工作师的重点培养对象。
七、有关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市“双百工程”督导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2-2895980
附件:2023年惠州市公开招聘“双百工程”督导人员报名表(识别扫描以下二维码,可查看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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