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惠州小伙伴们!我市市直有关事业单位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批岗位新鲜滚热辣!都带事业编制的哦~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2014年、2015年暂缓就业毕业生,不含2017年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0年10月30日至1998年10月30日出生),部分岗位为18-45周岁(1970年10月30日至1998年10月30日出生)。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11月2日至11月15日。
(二)接受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时间:11月16日至11月18日(自公告结束后3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为: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报考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2.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4.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要求,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含2014、2015年毕业并已办理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17年毕业生。下同)的招聘岗位,对报考人员年龄、职称、执业资格和工作经历等不作要求。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2013年10月30日至2016年10月3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应凭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进行加分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
5.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
6.入围面试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2年内不得参加本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